

尊敬的消费者、合作伙伴及监管部门:
为积极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法规的更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食品安全标准公布后,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在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实施并公开提前实施情况”等有关规定,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各子公司,下称“我司”)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提前执行的标准法规
我司决定,自2026年4月12日起,食品标签提前执行以下标准法规: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
3.《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0号)
二、适用范围
本次执行涵盖我司生产及委托加工的所有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预包装食品。
三、具体安排
1.新开发产品:标签设计全面按照新版标准法规执行。
2.已上市产品:继续按原标准法规执行,并于2027年3月16日前逐步完成新旧标签切换。
四、相关承诺
1.标签合规性:我司提前实施新版标准法规的食品标签,信息真实、准确、清晰、合规,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2.新旧包装并存:过渡期内,同一产品可能出现新旧包装并存的情况。我司郑重承诺,新旧包装的产品品质与安全始终如一。
感谢各界对我司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声明。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9日